| 索引号: | 736808109/2022-36254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商务局 | 公开日期: | 2022-06-30 | ||
| 标题: | 关于《提振重点消费促进消费增长的意见 (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今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2〕22号),从鼓励汽车消费、促进住房家居消费、支持住宿餐饮零售文旅体育消费、点亮夜间消费、推动以展助销、拓展新型消费、增强消费发展综合能力、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等八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根据市政府签批意见,市商务局和市发改委联合召开了全市加快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的协调会,召集相关市直单位参加会议,研究我市加快消费恢复提振的相关措施。会后,市商务局结合市直各有关单位提出的相关措施及建议,草拟了《意见》,并发函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19个市直有关单位的意见,根据收集的修改建议对《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在市商务局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没有收到反馈意见。随后,履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廉洁性评估等程序,并由市司法局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我局对市司法局提出的6条修改意见全部进行了采纳,对《意见》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10月11日,市政府副市长龙小红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各相关单位对《意见》进行了再次讨论,会后,市商务局根据会议意见对《意见》进行了再次修改,并经市司法局再次审查后,形成了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本《意见》共分八个部分,分别是鼓励汽车消费、促进住房家居消费、支持餐饮零售消费、推进文旅体育康养消费、活跃夜间消费、拓展新型消费、推动城乡消费融合发展、优化消费环境:
(一)鼓励汽车消费。一是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湖北号牌旧车,同时在湖北省公布的我市汽车经销商处购买新车并在省内完成注册登记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继续落实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减税政策。二是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活动。对消费者(含经营性单位)购买新能源汽车,执行国家现有推广补贴及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配备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举办新能源汽车下乡专场活动。
(二)促进住房、家居消费。一是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采取支持人才购房、财政补贴、展销促销、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和额度等政策措施;多渠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二是促进绿色家电、家具消费。开展“欢GO襄阳·乐襄消费”智趣生活活动,鼓励各地围绕家电、家具领域针对个人消费者发放专项消费券,或对消费者购买家电、家具产品进行补贴。
(三)支持餐饮、零售消费。一是发放消费券。2022年6月至10月,面向市内居民(含外地来襄人员)分批次投放2022“惠购湖北”暨“欢GO襄阳·乐襄消费”消费券。二是打响“欢GO襄阳·乐襄消费”品牌名片。结合我省2022“荆楚购”促消费活动,鼓励各地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商旅文体融合、线上线下结合、城镇乡村联动的“欢GO襄阳·乐襄消费”消费促进活动。三是打造本土消费品牌。支持创建“湖北老字号”,持续打造“知味襄阳”美食文化品牌系列活动,深化我市“荆楚优品”“荆楚好粮油”等特色农产品推广工作,打响“襄阳高香茶”“中国有机谷”“襄阳大米”“襄阳牛肉面”“襄阳菜籽油”等本土农产品品牌。
(四)推进文旅、体育、康养消费。一是加强旅游消费。积极参加“惠游湖北”活动,鼓励我市旅游景区配套提供一定优惠程度的景区门票;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购物节暨非遗条例颁布实施宣传周活动,开展2022年“襄遇有礼”旅游商品创意大赛暨“襄阳礼物”评选活动;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托旅行社承接符合规定的工会和会展活动。二是促进体育消费。做好“惠动湖北”消费券发放工作,支持社会力量兴办面向大众的体育健身场所设施,积极推广全民健身活动。三是提升康养消费。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打造“互联网+医疗”便民服务体系;实施适老化改造,加快推进市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建设。
(五)活跃夜间消费。一是打造夜间消费集聚区。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打造1-2家夜间消费集聚示范区,积极争创1-2家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二是实行夜间经营包容管理。划定夜间经营区域和路段,明确经营时段、类别和管理要求;在夜间消费场所施划限时停车位,允许车辆在夜间经营期间临时停放。
(六)拓展新型消费。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推动互联网与各类消费业态紧密融合。组织电商企业参加网络购物节、电商博览会等促销活动。推动实体商贸企业、旅游景区等加快数字化转型,助推襄阳好产品“走出去”,扩大我市商品在全国销售规模。
(七)推动城乡消费融合发展。健全流通体系。畅通农产品进城、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城乡商业网点,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
(八)优化消费环境。一是完善监管机制。构建新型消费信用监管机制,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商品、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二是促进居民增收。打造“集聚襄阳”创业示范工程和“创赢未来”引领工程,深入实施“才聚荆楚·智汇襄阳”计划,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落实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三是落实税费政策。深入落实国家减税退税降费政策,落实省级立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政策。四是加大纾困力度。按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五个特困行业”“十七类困难行业”“2022年出现1个月以上亏损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实施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内的减免6个月租金;落实对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的贴息帮扶政策;支持受困主体贷款展期、续贷、调整还款计划。强化用地用房保障。支持旅行社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三、工作建议
建议《意见(送审稿)》经市政府审定通过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