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关于遴选襄阳市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 建设项目验收服务机构的公告

来自:襄阳市商务局 时间:2024-08-16
索引号: 736808109/2024-20287 分类: 国内贸易(含供销)
发布机构: 襄阳市商务局 公开日期: 2024-08-16
标题: 市商务局关于遴选襄阳市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 建设项目验收服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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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关于遴选襄阳市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

建设项目验收服务机构公告


根据《襄阳市支持加强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城市实施方案》(襄商务发〔20239)、《襄阳市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襄商务发〔20242)、《襄阳市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襄商务发〔20243)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我市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工作需求,现就遴选襄阳市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验收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征集单位(委托方):襄阳市商务局

(二)费用预算:人民币玖万圆整(¥90000元)

(三)项目名称:襄阳市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验收

(四)服务内容:在我市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过程中,就审核验收、绩效评价、调度分析等工作提供服务,确保我市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工作通过商务部、省商务厅绩效评价验收,并形成制度性成果。

二、项目验收实施内容

项目验收,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制定验收方案和验收细则,配合做好项目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验收报告。

调度分析,协助开展生活必需品项目调度分析至我市项目整体结束,每月对拟支持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建设进度进行检查调度,出具项目进展情况表。

绩效评价,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审核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形成我市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和绩效自评报告。

财务审计,对各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各项目有效投资额并出具审计报告。

以上服务均需根据各个项目进展情况开展,实现竣工一审计一个,验收一个,持续至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项目结束为止。

三、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国内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三)具有稳定的服务团队,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服务、咨询工作,能准确把握中央财政资金管理及使用要求;

(四)了解财政部、商务部开展的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对襄阳市实施的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项目建设有较好的认识和理解

(五)具备充足的人才资源,所配备人员需提供近1年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六)申请单位须组成项目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成员具有注册会计师等相关高级职称的专家不少于4人;

(七)在“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 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

四、询价文件获取

(一)时间:2024816日至2024820(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230分至530(北京时间,下同)

(二)地址:襄阳市商务局(樊城区大庆东路10号);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景雅,0710-3252396

(四)方式:1.在公告规定的获取时间内,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单位)证明加盖公章获取询价文件。2.在公告规定的获取时间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与单位证明加盖公章获取询价文件。

五、报价文件递交

(一)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询价会议的开始时间为:2024821900分(北京时间);

(二)送达方式为:现场送达;

(三)送达地点为:襄阳市商务局(樊城区大庆东路10)2楼会议室;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景雅,0710-3252396

(五)采购人将现场进行开标,询价服务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应出席会议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不得提出异议且需无条件配合。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以上报价提交材料须塑印成册、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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